为了增进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同时加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2001年2月欧盟委员会出版了白皮书《欧盟未来化学品战略(COM(2001)88)》,介绍了欧委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首要目标提出的有关欧洲共同体未来化学品政策的战略建议。提出了新的化学品政策,以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体系及REACH体系保证高水平的化学品安全和化学工业的竞争力,2001年11月15日欧洲议会接受了有关白皮书的报告。
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批准了经修改的REACH法案((EC)No 1907/2006,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该法案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
REACH附件十七-限制条件
对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混合物和物品的限
附录7:关于含石棉物品标签的特别规定
关于含石棉物品标签的特别规定
1. 所有含石棉的物品或其包装必须附有定义如下的标签:
(a)符合以下样品的标签应至少高(H)5厘米,宽2.5厘米;
(b)由两部分组成:
- 顶部部分(h1=40%h)应包括黑色背景上的白色字母“a”;
- 底部部分(h2=60%h)应包括红色背景上白色和/或黑色的标准措辞,并应清晰易读;
(c)如果该物品含有青石棉,则标准用词中使用的“含石棉”字样应改为“含青石棉/蓝石棉”。
成员国可以将打算投放其领土内市场的物品排除在第一款的规定之外。然而,这些物品的标签必须带有“含石棉”字样;
(d)如标签采用直接印刷的形式,则单一颜色与背景颜色形成对比就足够了。
2. 本附录所述标签应按下列规则粘贴:
(a)所提供的每一个最小单位;
(b)如果物品含有石棉成分,这些成分只要贴上标签就足够了,如果尺寸小或包装不适合使标签不可能贴在组件上,则标签可以免除。
3. 含石棉包装物品的标签
3.1 含石棉包装物品的包装须附有清晰易读及不可磨灭的标签,注明下列事项:
(a)符合本附件的危险标志和有关指示;
(b)必须根据本附则的细节选择的安全指示,只要它们与特定物品有关。
如果在包装上提供了额外的安全信息,则不应削弱或抵触根据(a)和(b)点提供的说明。
3.2 符合3.1的标签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 牢固地贴在包装上的标签;
- 贴在包装上的标签;
- 直接印刷包装。
3.3 含有石棉且仅用松散塑料包装或类似物包装的物品应视为已包装物品,并应按照3.2进行标记。如果物品与此类包装分开并未经包装投放市场,则供应的每个最小单位应按照3.1附有标签细节。
4. 未包装含石棉物品的标签
对于含有石棉的未包装物品,按照3.1进行的标签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 将标签牢固地贴在含有石棉的物品上;
- 安全贴附在该物品上的标签;
- 直接印在物品上;
如上述措施并非合理可行,例如物品体积小、物品的性质不适宜或有某些技术困难,可按第3.1条的规定发出附有标签的资料。
5. 在不损害共同体有关工作时安全及卫生的规定的情况下,在使用过程中可能被加工或完成的物品上所贴的标签,须附有任何可能适合有关物品的安全说明,特别是下列内容:
- 尽可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的地方操作;
- 最好使用手动工具或低速工具(如有需要),并配备适当的除尘设备。如果使用高速工具,则应始终配备这样的设施,
- 如有可能,切割或钻孔前应先湿润;
- 将灰尘浸湿,放入适当封闭的容器中,并安全处理。
6. 第5条未涵盖的、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释放石棉纤维的任何家用物品的标签,如有必要,应包含以下安全说明:“磨损后更换”。
7. 含有石棉的物品的标签应使用该物品投放市场的成员国的官方语言。
上海沐睿解决方案服务
汽车是由大于10000个不同零件组成,用的材料也比较复杂,有各种金属材料、塑料、橡胶、陶瓷、皮革、织物、玻璃、液体、胶粘剂等,相同材料不同的生成企业的工艺配方却不同,这也导致汽车材料应对法规符合性的复杂性,上海沐睿成立于2014年5月,主导立项REACH团标-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第1部分:应用指南-T/ZTCA011.1—2022》、《第2部分:检测指南T/ZTCA011.2—2024》,已分别于2022年10月31日及2024年04月12日正式发布。
原文官方链接:https://www.ttbz.org.cn/OrganManage/Detail/4077/
由上海沐睿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合规筛选工具,通过对产品数据与法规有害物质数据库的筛选,准确分析找出产品中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系统筛选可以避免人工筛查过程中疏漏的问题,提高MDS筛查的准确性和高效。
为了符合欧盟的法规要求,降低因为违反REACH而被处罚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建议从您的供应商采购合规材料,请联系您的供应商并告知您需要制造的材料应符合现行的法规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交材料合规性确认或来自第三方实验室的评估或测试报告。
上海沐睿依据REACH汽车行业指南4.0,通过评估+高风险物质检测方案与整车或总成全部检测的方案比较可为企业节约35%~45%的开发成本。
上海沐睿主导起草的《香氛系统-T/ZTCA 017—2024》、《车载香氛弹-T/ZTCA 016—2024》已于2024年04月12日正式发布。
针对REACH法规的义务要求,汽车整车以及零部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应对:
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法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国外法规最新制修订进展,如欧盟REACH法规的更新情况,关注国外执行机构通报情况等,避免因管控物质更新跟进不及时而导致的违规风险。另外,也需要关注欧盟ELV法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等,与REACH法规同步应对。
建立企业内部的REACH管理保障体系,如绿色物品采购标准书、绿色采购方针、化学管理手册等绿色采购体系,将法规管控要求逐级贯穿至产品的设计开发、物料认证、供应链开发与管理、采购过程、外包过程、制造、检验、产品标识与追溯过程控制、变更管理等关键过程,降低产品风险。
汽车有害物质相关法规管控有害物质数量众多,如GADSL清单中涉及的物质上千项,REACH法规SVHC和附录17管控的物质也几百项。建议汽车企业创建自身高风险数据库,识别各类材料中的高风险物质,通过适当的判定规则确定零件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零件开展分级管理,实现有害物质精准管控,提高管控效率,降低管控成本。
通过对内部员工及外部供应商进行REACH法规培训,帮助企业及供应商了解相关要求,培养法规意识及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前瞻技术研发与工业级工程研发验证转型的科技服务企业。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服务机构,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特斯拉,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并为国内第一辆新能源出口欧盟提供全套REACH服务方案,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详情咨询info@murqa.com、auto@murqa.com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文章内容如有偏颇敬请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