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CIP通报数据显示,车用标签油墨里常见的SVHC物质有:
1、CAS:119313-12-1,引发剂369是光固化胶黏剂的重要组分之一,主要用于UV固化型涂料和油墨。
2、CAS:75980-60-8,光引发剂TPO,主要用于紫外固化涂料、印刷油墨、紫外固化粘合剂、光导纤维涂料、抗光蚀剂、光聚合印版、立体平版树脂、复合材料、牙齿填充料等。
3、CAS:71868-10-5,光引发剂907,特别适用于UV固化油墨和有色涂料。
4、CAS:117-81-7,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用作塑料的主增塑剂,广泛用于聚氯乙烯制品中。
5、CAS:556-67-2,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是硅油(改型硅油)、硅乳液、硅橡胶、硅树脂等有机硅制品的基本原料,也可直接做橡胶填料处理剂及化妆品原料。
6、CAS:9036-19-5,辛基酚聚氧乙烯醚,主要用作乳化剂、塑料滴流剂、抗静电剂。系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用作天然胶乳、合成胶乳粘合剂的稳定剂、湿润剂,可改善胶乳粘合剂的渗透及涂胶性能。也能避免因高速搅拌、泵抽提引起的凝固。
针对REACH法规的义务要求,汽车整车以及零部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应对:
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法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国外法规最新制修订进展,如欧盟REACH法规的更新情况,关注国外执行机构通报情况等,避免因管控物质更新跟进不及时而导致的违规风险。另外,也需要关注欧盟ELV法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等,与REACH法规同步应对。
建立企业内部的REACH管理保障体系,如绿色物品采购标准书、绿色采购方针、化学管理手册等绿色采购体系,将法规管控要求逐级贯穿至产品的设计开发、物料认证、供应链开发与管理、采购过程、外包过程、制造、检验、产品标识与追溯过程控制、变更管理等关键过程,降低产品风险。
汽车有害物质相关法规管控有害物质数量众多,如GADSL清单中涉及的物质上千项,REACH法规SVHC和附录17管控的物质也几百项。建议汽车企业创建自身高风险数据库,识别各类材料中的高风险物质,通过适当的判定规则确定零件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零件开展分级管理,实现有害物质精准管控,提高管控效率,降低管控成本。
通过对内部员工及外部供应商进行REACH法规培训,帮助企业及供应商了解相关要求,培养法规意识及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建议企业定期开展摸底自查,能及早发现风险项并及早整改,加强有害物质生产一致性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性。
更多法规信息:https://www.automds.cn/page148?article_id=3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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