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欧盟委员会公报上正式发布了新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EU)2025/40(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PPWR),修订法规(EU)2019/1020和指令(EU)2019/904,并废除指令94/62/EC。
本条例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自2026年8月12日起生效。
主要内容:
1、回收目标及推广回收,成员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实现覆盖其全境的以下回收目标:
2、可回收性能等级,包装可回收性应以性能等级A、B或C表示。
从2030年起,可回收性能将以设计回收标准为基础,回收标准的设计应确保所产生的二次原材料的使用具有足够的质量来替代一次原材料。
在对每个包装单元的标准进行权衡后,将其分为A类、B类或C类。当包装单元的可回收性能等级低于70%时,视为不符合可回收性能等级,因此包装将被视为技术上不可回收,并限制其投放市场。
从2035年开始,包装可回收性的评价将增加一个新的因素,即规模回收评价。
3、在不影响法规(EC)No 1907/2006附件XVII中对化学品的限制,或(如适用)法规(EC)No 1935/2004中对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的限制和具体措施的情况下,包装或包装部件中存在的物质导致的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浓度总和不得超过100mg/kg。
4、PFAS应限制在与食品接触的包装中,为了避免与欧盟其他法律法案中对PFAS使用的限制重叠,欧盟委员会应进行评估,以评估修订或废除本法规中对食品接触包装中PFAS限制的必要性。
来源:欧盟委员会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前瞻技术研发与工业级工程研发验证转型的科技服务企业。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服务机构,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特斯拉,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并为国内第一辆新能源出口欧盟提供全套REACH服务方案,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详情咨询info@murqa.com、auto@murqa.com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文章内容如有偏颇敬请各位指正。